关于对企业为从业人员办理《福州市家庭服务业
从业人员上岗证》奖励活动的通知
各会员单位:
为促进《福州市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上岗证》(后简称《上岗证》)普及工作,规范福州家政市场从业人员。福州市家庭服务业协会将对积极为从业人员办理《上岗证》的企业进行奖励,奖励内容如下:
1、为从业人员办理《上岗证》达到30人,奖励扫描仪一台;
2、为从业人员办理《上岗证》达到100人,奖励打印复印扫描一体机一台;
3、为从业人员办理《上岗证》达到150人,奖励二代身份证扫描仪一台;
4、为从业人员办理《上岗证》达到250人,奖励台式电脑一台;
5;为从业人员办理《上岗证》达到400人,奖励笔记本电脑一台;
特别申明:
1、本次奖励活动不含改档人员,办理《上岗证》人数可累积计算;
2、同一营业网点不得重复申请以上奖励(即一张营业执照同一奖励只可申请一次);
3、奖励1与奖励2任选一个不得重复申请,奖励4与奖励5任选一个不得重复申请;
4、本次奖励活动采用先领后补制,会员单位可缴纳足额押金,先领取相应奖励,后根据完成任务情况退还押金;
本次活动有效期2014年3月15日至2014年9月15日。
福州市家庭服务业协会秘书处
2014年3月15日